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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 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工会  发布时间:2021-12-08  浏览次数: 601


各分会:

为积极做好我校困难教职工的帮扶救助、互助关爱工作,帮助我校困难教职工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让困难教职工切实感受到学校党政的关怀和温暖,根据《长安大学困难教职工帮扶慰问管理办法》及工会2021年工作安排,现就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安排如下:

一、慰问对象

1.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西安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教职工;

2. 本人及直系家属患有大病、重病、职业病或需长期治疗的慢性病,个人负担医药费较重,造成生活困难的教职工;

3. 家庭遭受突发灾难,造成生活困难的教职工;

4. 其他原因造成生活困难,需要帮扶慰问的教职工。

二、申请流程

1.填写《长安大学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附相关票据及证明材料(复印件1式1份)因丧失行为能力无法自行提出申请的教职工,可由其直系亲属填写或所在分会代为填写;

2. 直系亲属因罹患重大疾病或突发事故致家庭生活困难的,除提供上述相应的佐证材料外,同时需要提供该直系亲属与本人关系的佐证(户籍、结婚证、出生证或有关机构的证明);

3. 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材料报送

1. 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及佐证材料的复印件交到各分会,由各分会研究并报分党委同意后,分会主席签字,加盖分党委公章。

2. 各分会将签字盖章后的资料收齐后,于12月21日下午5点前统一报校工会办公室(北辰楼1301室),电子版发工会邮箱ghbgs@chd.edu.cn;联系人刘宝安,联系电话:61105304。

四、工作要求

1. 各分会要高度重视2022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广泛宣传,主动梳理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困难教职工情况,并对申请的具体事项给予帮助和指导。

2. 各分会根据教职工实际困难情况进行申报,既不要超报,也不要漏报;要根据教职职工实际困难程度,对照《长安大学困难教职工帮扶慰问管理办法》规定拟定初审等级,作为评审工作的参考和依据。

3. 各分会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困难教职工走访慰问,进一步了解困难教职工工作和生活实际状况,倾听他们所思所想所盼,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实现困难帮扶工作的常态化、经常化、日常化。

                                                                                                 会

2021年12月8日



附件1:《长安大学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docx

附件2:《2022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3:《长安大学教职工困难补助实施办法》.docx

 


邮箱:ghbgs@chd.edu.cn

电话:029-82334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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