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丰富我校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增强体质,提高乒乓球运动水平,增进交流和友谊,并为广大乒乓球爱好者提供一个合作、发展、提高的平台特制定《长安大学教职工乒乓球协会章程》(以下简称为乒协CDTTA(Chang Da Table Tennis Association))。
第二条 长大教职工乒协是在校工会指导下,由教职工乒乓球爱好者自愿参加的群众性业余体育组织,受工会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 乒协主要职能是协助校工会普及乒乓球运动、组织校内比赛;选拔队员代表学校参加校外比赛和交流活动;举办乒乓球培训和知识讲座。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入会条件
(1)凡长安大学在编在岗、工会会员,具备一定的乒乓球运动基础(或具有一定的乒乓球裁判水准),热爱该项运动,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承认《长安大学教职工乒乓球协会章程》,服从协会管理,认真履行协会规定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各种活动的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
(2)申请入会人员必须填写入会申请表,经协会考察、批准后,方能成为协会正式会员。
第五条 会员权利:
(1)有权参加协会各种活动,并拥有知情权。
(2)有权对协会的工作及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3)有选举权、表决权和被选举权。
(4)有权对协会的工作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及咨询。
(5)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第六条 会员义务:
(1)会员须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方针、政策、规章制度,遵守协会章程,维护协会声誉。
(2)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不断丰富乒乓球知识、提高竞技水平。
(3)维护乒协的形象和荣誉,执行协会的各项决议和决定,会员之间团结友爱。
(4)按时交纳会费,会费为每人每年100元。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管理
第七条 乒协设会长1名,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协会各项工作;副会长5至6名,负责协会的校内活动组织、会员管理、宣传报道、技术培训、对外交流、社会赞助等;秘书长2名,协助会长负责协会财务管理和会员登记晋级;副秘书长2名,负责活动安排和场地等事宜。任期三年,由乒协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 协会制定会员定级规则,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员会议,通报协会上一年工作状况,研究通过新一年工作计划。
第九条 乒协各负责人主要工作是组织活动,安排比赛,对外联络、通知会员、协调与相关部门的关系。
第四章 活动、比赛及经费
第十条 活动及比赛
(1)活动及比赛不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教学秩序。
(2)乒协成员在工会和教工乒协组织领导下开展校内外的比赛交流活动。
(3)协助校工会开展各种群众性乒乓球活动。
第十一条 经费
(1)协会经费主要来源由校工会补贴、各种赞助和会员费三部分组成。
(2)经费主要用于组织、参加各类比赛和会员活动消耗,如购买乒乓球、奖品、矿泉水、外出比赛交通费、工作餐等。
(3)协会经费由专人管理,定期公布经费使用情况。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欢迎各界人士大力赞助支持,具体赛事活动也欢迎各界乒乓球爱好者参加。对本协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之人士,本协会将授予荣誉主席,技术顾问,总教练,教练等称号。
第十三条 对于不能履行会员义务或不遵守协会章程,违犯协会纪律,或做有损于协会甚至学校形象的事情,经协会研究可以将其除名。
第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长安大学教职工乒乓球协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附:长安大学乒乓球协会机构设置
乒乓协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6名,秘书长2名,副秘书长2名。
会 长:郭军杰
副 会 长:张长军、张天明、张 涛、刘宝安、魏 朗、苟树东
秘 书 长:冯 华、杨欣荣
副秘书长:米晓龙、董晓鹏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