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一条 为普及和推广网球运动,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特制定《长安大学教工网球协会章程》。
第二条 教工网球协会是在长安大学校工会领导下,广大网球爱好者自愿基础上建立的群众性业余体育活动组织,协会受长安大学校工会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 协会会员
第三条 会员条件
凡热爱网球运动,承认协会章程,服从协会领导,积极参加协会活动,自觉履行协会规定和各项义务的网球爱好者,均可申请加入。
第四条 会员权利
(一)参加协会组织举办的各类比赛和活动的权利;
(二)对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三)使用协会提供的各种场地设施的权利;
(四)申请退会的权利。
第五条 会员责任和义务
(一)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遵守协会各项纪律;
(二)自觉维护协会的名誉和形象,认真完成协会交办的任务;
(三)通过各种途径积极为协会筹措活动经费或赞助。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管理
第六条 协会设名誉会长若干名,会长1名,副会长3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3名。 会长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协会各项工作;副会长负责协会的校内活动组织、宣传报道、对外交流、社会赞助等;秘书长负责协会日常工作组织、财务管理和会员登记管理;副秘书长负责协会具体活动安排和场地等事宜。
第四章 协会活动
第七条 协会在国家法律法规和长安大学校纪校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八条 协会定于每周六固定时间开展活动。
第九条 协会每2-3周对会员进行一次专项技术的集中培训。
第十条 协会每年将组织2次会员网球水平晋级测评,促进会员提高网球技术水平,为代表协会参加各类比赛选拔人才。
第十一条 协会将不定期给会员举办有关网球知识、运动科学的讲座,以提高会员运动理论水平。
第十二条 协会将不定期举行与兄弟院校、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网球协会的友谊比赛,加强交流与合作。
第十三条 协会将不定期举办各类会员联谊活动,增进会员友谊,交流学习心得。
第五章
第十四条 协会经费主要来源由校工会、社会赞助和会员交纳会费三部分组成。
第六章
第十五条 会员未经协会同意,不得以协会名义组织任何活动。
第十六条 协会对不履行会员义务,严重违反协会章程,给协会造成重大名誉损失的会员,可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暂停和免除会员资格的处分。停止和免除会员资格后,均不享有会员权益。
第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项的决定权及章程解释权属长安大学教工网球协会。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长安大学教工网球协会
2021年10月12日
附:网球协会组织机构名单
名誉会长:王晓谋
会长: 康敬东
副会长: 陈 沛 顾建国 邱兆文
秘书长: 姚以亮
副秘书长:徐 菁 李坤伦 谭晓伟
邮箱:ghbgs@chd.edu.cn
电话:029-82334051
地址:陕西-西安-南二环中段-
CopyRight © 2021By.长安大学工会
技术支持:数码人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