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6日上午,长安大学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在学术交流中心报告厅开幕,十一个代表团近三百名代表参加了大会。
上午的大会由校党委书记雷达主持。9时,雷达书记宣布:长安大学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开幕。全体起立,奏国歌。
校长马建作题为《内涵发展、追求卓越,全面推进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建设》的工作报告,系统回顾2012年学校所做的工作,明确提出了2013年的工作重点。
报告指出,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全校教职工和广大学生同心同德,求真务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实施三个卓越计划,扎实推进四项重点工作,稳步落实学校“十二五”改革和发展规划,顺利完成了年初提出的目标任务,学校的各项事业取得显著进展。报告从“211工程”和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技创新、队伍建设、对外合作交流、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改革与管理工作、和谐平安校园建设八个方面全面回顾了2012年学校发展建设所取得的成就。
报告强调,在2013年,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科技、人才规划纲要和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按照“十二五”规划,着力实施“卓越人才培养”、“卓越科研提升”、“卓越人才队伍建设”三个卓越计划,积极推进学科建设、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国际合作与交流、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等四项重点工作,持续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全面推进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建设。在2013年,我们要做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加强学科内涵建设,稳步提升学科整体实力;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切实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扩大对外合作交流,积极拓展学校办学空间;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增强基础保障能力;深化内部治理改革,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和效益;构建平安和谐校园,持续改善师生生活环境。
副校长谢军占对《长安大学章程(草案)》的起草情况进行了说明,阐述了制定大学章程对于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意义,汇报了《长安大学章程(草案)》制定工作的主要进展,通报了《长安大学章程(草案)》关注的三个重点问题即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突出二级学院的办学自主权、协调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
上午的大会结束后,各代表团分组讨论了《校长工作报告》和《长安大学章程(草案)》。
下午的大会由校长马建主持。
第三代表团团长肖润谋、第七代表团团长王刘华、第八代表团团长刘青云、第九代表团团长姜洪、第十一代表团团长鲍永华分别汇报了本团讨论情况。经过讨论,代表们一致认为,校长工作报告对2012年工作的总结全面客观、数据翔实,学校发展建设所取得的成就鼓舞人心;明确提出了2013年的工作目标,起点高、思路清晰、指导性强,为广大教职员工指明了工作的方向,催人奋进。《长安大学章程(草案)》的制定标志着学校向建设现代大学制度迈进了重要一步。同时,各代表团代表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从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对外交流与合作、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对《校长工作报告》和《长安大学章程(草案)》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校党委书记雷达发表讲话指出,我校二届六次教代会经过全体代表和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大会预定的各项议程和任务。会议期间,代表们以高度的责任感和饱满的政治热情,对《校长工作报告》和《长安大学章程(草案)》进行了认真的讨论,紧紧围绕学校的改革、建设与发展,对涉及学校全局性、长远性和根本性的一些重大问题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大会开得卓有成效。
雷达书记表示,二届六次教代会的召开,对于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步伐,必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雷达书记希望各单位教职员工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引领,推进学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认真制定实施《长安大学章程》,深入推进依法治校、科学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教代会建设,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代表好、维护好、保障好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
雷达书记强调,会后各单位要认真传达本次教代会精神,使广大教职工认清面临的形势,明确发展目标、任务及发展思路。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按照“十二五”规划的总体要求,深入思考发展大计,并结合实际,切实制定落实好2013年的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要广泛动员,调动全体教师、干部职工的积极性,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团结拼搏,做好本职工作,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做出新的贡献。
(会场)
(雷达书记主持会议)
(马建校长作工作报告)
(谢军占副校长说明《长安大学章程》的起草情况)
(分组讨论)
(分组讨论)
(分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