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分会:
为了深入开展青年教师工作,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在青年教师队伍建设中的作用,根据青年教师工作委员会工作章程,校工会决定对青年教师工作委员会进行换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青年教师工作委员会的换届工作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由校工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 青年教师工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爱岗敬业,教书育人。
(2)热爱青年教师工作,愿意为青年教师服务,在青年教师中具有一定的号召力。
(3)教学效果好,科研能力强。是青年教师的优秀代表。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必须是教师编制,而且是在岗教师。
3、青年教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产生的程序
青年教师工作委员会委员,由各分会提出建议名单,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查后报校工会,校工会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确定。
4、为了照顾到各个教学单位的面,我们对各单位推荐的委员候选人名额做了分配,望各单位在推荐时严格按所分配名额推荐。
5、各单位的推荐名单在加盖公章后,于4月5日前报送校工会。
校 工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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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9-82334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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