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高等学校二级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已经在全国高校普遍建立起来,二级教代会制度的建立,使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得到进一步延伸、完善和加强,推进了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促进了学校二级学院的改革和发展。但是,在二级教代会的建设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加以研究和解决。
二级教代会制度建立的必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学校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有关教师的权利中也规定:“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由此可见,学校教代会制度是得到法律确认的,受法律保护的。
同时,随着高校的扩招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学校下属学院人员编制和管理权限不断加大,有了不同程度的人、财、物和办学自主管理权。在此情况下,学校教代会制度已经不能适应基层单位改革发展的需要,相应的二级民主管理制度便呼之欲出。可以说,作为二级学院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二级教代会的建立是加强和改进学校民主管理工作的客观需要,是教职工参与本学院事务,行使民主权利的基本渠道,是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指导方针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是推进学院科学管理、民主决策,促进二级学院改革和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
二级教代会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学院领导对二级教代会工作重视不够,有的学院领导把二级教代会工作当成工会的一项普通工作,没有从学院建设发展的高度给予充分的重视与支持;有的学院领导认为,各个学院都有一套比较完备的议事制度,大事有党政联席会、院务会议,尤其是院务会议,吸收了各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参加,没必要再另开一个教代会,既耗时又费力;有的则认为,各学院教职工不是很多,一般的工作通报都是在全员会议上进行,学院的工作在会上一讲,所有人都知道了,搞个教代会实在无此必要;也有的认为,学校有教代会了,再召开学院教代会不过是搞形式,走过场,不会取得什么实质效果……这些否定二级教代会工作或带有明显功利主义的思想与偏见,是导致二级教代会工作进展缓慢的根本原因。
二是工会组织作用发挥不够。工会组织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在推进二级教代会工作中,校工会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是,受制于种种原因,校工会在切实解决一些学院领导思想认识方面的工作往往做得不够。在学院领导对教代会工作一拖再拖的情况下,校工会除一再督促之外,办法也不是很多;而在二级教代会工作的开展上,也是督促多检查少,缺乏认真细致的调查与研究。就学院分工会来讲,由于长期以来分工会工作的福利性质,分工会工作向来不为学院领导所看重,导致工会干部地位不高,有些学院工会主席甚至不是院务委员会委员,这样就造成分工会影响力不大,号召力不强,分工会难以承担二级教代会主要推动者和组织者的责任。有的分工会主席因在推进这项工作过程中碰到了一些困难,就产生了畏难情绪。上述情况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工会组织在推进二级教代会方面的作用发挥。
三是职权履行难以全面落实。二级教代会职权的规定一般都是套用学校教代会职权的规定。许多省市教育工会都出台了关于高等学校二级教代会的文件,对于推进及规范二级教代会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教代会的四项职权(审议建议权、讨论通过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很难得到全面落实。就我校来看,在四项职权的落实上,第一项、第二项落实得比较好,代表们能认真地听取和审议院长工作报告,充分地讨论和通过学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至于第三项权利即讨论决定教职工生活福利事项则落实力度不是很大,有点财力的学院多是把财务运行状况向代表作通报,教职工生活福利的决定权并没有交付教代会。至于监督评议权,由于受大环境影响和诸多政策的限制,对学院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工作都是在组织部门的年终评议工作中进行,还没有一个学院在教代会上开展此项工作。
加强二级教代会建设的对策措施
首先,要加强制度建设,靠制度扭转依赖学院领导个人素质开展工作的被动局面。要建立和完善学院党委领导、校工会指导、学院行政支持、学院分工会主抓的二级教代会建设工作机制,学院党委要从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对二级教代会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研究和统一部署;校工会要切实加强对二级教代会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学院行政领导要对二级教代会工作大力支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学院分工会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步骤,具体实施二级教代会工作。要适时地开展对学院主要领导干部形式灵活、方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切实提高他们对教代会工作的认识。同时,要尽快制定高校二级教代会的规范性文件和考核标准,促进高校二级教代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由于高校二级教代会工作尚处于起始阶段,做法各有不同,发展很不平衡,许多问题有待明确和界定,特别是文件的出台与工作的考核评估应紧密结合起来,制定相应的考核评估文件。这样,既可引起学校各级领导的重视,有利于二级教代会工作的全面推开,又可使各校二级教代会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保证会议的质量。
其次,要靠周全的设计、周密的实施来规范二级教代会工作。在会议方式上,要坚持年度教代会制度。在会议程序上,制定方案、思想动员、成立会议筹备组织、选举代表、划分代表小组、征集审核提案、文件材料准备、确定主席团建议名单、召开预备会议、开幕式及第一次全体会议、分组讨论、主席团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及闭幕式等各环节要完备,一环扣一环。至于提案工作,作为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院管理最直接的有效方式理应得到足够的重视,各学院可以参照学校提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二级教代会提案工作规范,以保证提案征集、审理、办理、回复等项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在会议内容上,要以二级教代会职权规定为依据,对需要提交审议、讨论、决定、评议的事项一应提交教代会,尤其是教代会评议监督的权利,要努力争取学校党政领导的重视与支持,通过出台相应的政策来保障落实。
最后,工会组织要切实发挥作用,靠有效的工作推动二级教代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校工会在二级教代会工作中的定位可以概括为“谋划,推动,协调,指导”,事实证明,在教代会工作开展的初期阶段,这一定位是完全符合校工会在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地位和学校教代会工作机构角色的,是有利于调动各方积极性和推进二级教代会工作的。但是,随着二级教代会制度在二级学院的全面确立和工作的不断深入,校工会的工作中心应该从制度建立向不断完善转移,工作定位应调整为“规划,推动,指导,监督”更为合适。也就是说,校工会要切实加强对二级教代会工作的调查研究工作,通过调研发现、分析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规划方案,指导和推动二级教代会工作的开展,并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配合学校教代会相关部门强化对二级教代会工作检查、督促与考核的力度,力促学校把二级教代会工作纳入到学校教代会和校务公开工作的总体工作中去,列为学院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一个重要考核指标,根据本校实际,制定评估标准和办法。同时,要坚持把二级教代会的工作作为“教工小家”考评或分工会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要努力发挥分工会作用。为此,一要提高其政治地位,通过学校与学院党委的重视,并提出相关要求,以及通过工会工作考核指标设置来促进等途径实现工会地位的提高,提升工会影响力;二要提高分工会干部的业务素质,要加强对分工会干部教代会与工会的理论与实践的培训,转变“文体型、福利型”工会的观念;三是增强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意识,要逐步改变过去那种主要依靠上级布置任务开展工作的做法,主动向学院党委汇报工作,协助党委建立健全各项民主管理制度,积极履行教代会工作机构的职责,推动学院教代会工作的健康发展。
摘自:《中国教工》2006年第3期 作者:河北大学 鲁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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