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问题解答首页 - 问题解答
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对仲裁裁决不服怎么办?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5-04-19  浏览次数: 2334
    根据《劳动法》第83条的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程序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邮箱:ghbgs@chd.edu.cn

电话:029-82334051

地址:陕西-西安-南二环中段-

CopyRight © 2021By.长安大学工会

技术支持:数码人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