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
2、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组织教职工参加民主管理,积极参政议政和发扬主人翁精神。做好基层单位教代会的筹备、召开和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3、在工会的领导下,深入推进“三全育人”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人物的评选表彰工作。
4、努力提高教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丰富多彩的科技文化体育等竞赛活动,寓教于乐,并认真组织职工参加学校工会主办的各类活动。
5、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引导教职工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办好职工福利,关心和帮助困难职工。
6、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和青年职工利益,做好妇女和青工工作。
7、加强分工会自身建设和改革,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制度,加强工会组织和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8、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建家”活动,营造团结协作、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9、做好会费收缴及经费管理和使用工作,完成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任务。
邮箱:ghbgs@chd.edu.cn
电话:029-82334051
地址:陕西-西安-南二环中段-
CopyRight © 2021By.长安大学工会
技术支持:数码人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