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代会提案首页 - 教代会提案
长安大学第一次教代会代表提案答复汇编(三)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4-09-29  浏览次数: 6499

  7在我校集资建房中应妥善解决职工原来的福利分房问题
  编号:1-7提案人:地质工程与测绘工程学院门玉明
  附议人:党旭昌、赵法锁
  意见和建议的内容:
  我校对于参加集资建房的职工,将现在的住房按原来的价格收回后,应按一定的比例给予适当的住房补助,以保证这部分职工应该享受的福利分房待遇。可采用等面积置换或按职称、工龄等给予补助的办法,以确保职工的权益。
  校行政批转意见:请房改办阅处。
  承办单位落实情况:
  具体办法还有待民主管理委员会研究上报学校确定。
                          长安大学房改办公室
  提案人意见:不满意。
        门玉明  7月1日


  8关于集资建房中充分考虑职工利益问题的政策建议
  编号:1-8提案人:经济与管理学院何公定
  附议人:王福运、徐海成、张周堂、周国光、魏一虎
  意见和建议的内容:
  1 建议成立集资建房委员会,由党、政、工负责人及各单位代表组成,在校集资建房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建房方案制定、有关政策的研究及咨询工作。
  2可考虑将腾空房“等面积置换”或将腾空房售价计入集资房款。
  3建议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1994年7月18日)二十一条规定:“职工以成本价购买的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一般住用五年后可以依法进入市场,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所含土地收益和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收入归个人所有。”
  4建议集资建房的房价宜取下限。
  5集资建房享有那些权利,如有无继承权?若干年后上市有何规定,建议在不违犯国家法规前提下,以学校文件规定之。
  校行政批转意见:请房改办阅处。
  承办单位落实情况:
  1学校已成立了集资建房住房民主管理委员会;
  2“等面积置换”差价问题如何解决;
  3政策目前不十分明晰,较难操作;
  4、5两个问题都需民主管理委员会研究上报学校决定。
                             长安大学房改办公室
  提案人意见:2、3条意见和建议的答复不太满意。
        6月27日


  9加大力度搞好集资建房
  编号:1-9提案人:长大工程设计研究院公路院周仲生
  附议人:任莉玲刘青云
  意见和建议的内容:
  建议加大集资建房力度,加快速度,增强透明度,并公开集资建房进程,尽快让广大教职工住上明白房,放心房。
  校行政批转意见:请基建处阅处。
  承办单位落实情况:
  单位:基建处
  事项:长大办[2004]8号文“关于办理教代会代表提案的通知”的答复内容:
  1-6号提案:按照目前图纸设计,每个标准都有不同程度的浮动:
  100平方米标准的户型设计面积110-119平方米
  120平方米标准的户型设计面积130-139平方米
  140平方米标准的户型设计面积150-159平方米
  1-2号提案:各工程进度安排如下:
  A点:目前桩基正在施工,5月20日主体招标,6月15日主体开始施工。
  B点:前期手续已完成,待后勤处拆迁完毕后开始桩基施工。
  C1点:目前主体已经开始施工
  C2点:4月30日桩基招标,5月14日桩基施工,5月18日主体招标,6月30日主体开始施工。
  E点:前期报建即将完成,准备进行试桩。
  1-9、1-11、1-12号提案:
  1由于学校集资楼大部分临城市道路,规划、建审手续非常复杂而且严格,规划允许建设的内容与我校要求建设的面积及集资户数相去甚远,有的楼就根本不可能建设或建设需要更大面积的拆迁,如A点按规划间距要求只能建设6层,基建处通过各种途径,充分动员各种关系,在校友及有关领导的帮助下,规划、建审部门同意18层建设,大大缓解了建设户数与集资住户相差较大的压力。尽管每座楼都有这样那样的困难,但03年还是完成了集资住房的规划定点及规划局、建委的大部分前期手续,并开始了C1点(3区10号楼)和A点的建设,基建处目前全力以负的加快集资住房的建设工作。
  2所有的集资住房设计方案,在方案评选阶段,基建处都将设计方案图提交校工会,校工会通过各分会传达到各教职工,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尊重教职工的选择,结合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后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并再次征求教职工意见后报学校决策。
  3基建处高度重视集资住房的质量,房屋建安工程招标在陕西省建筑照投标办公室监督下采取公开招标择优选用施工单位,质量监督由西安市建筑质量监督站监督,监理公司是我校产业处下属的陕西省建筑监理公司,此外,基建处还将选派经验丰富的现场代表作好工程质量管理。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基建处在建设一开始就已要求校工会尽快派住户代表进入工地参与管理,同时欢迎全校教职工对工程质量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1-5号提案:目前基建处已经不定期通报学校集资建房的进展情况并通过学校网站和基建处网站定期公布集资楼进展情况。
  非常感谢广大代表对教职工集资住宅楼建设的关心,希望今后能一如既往的对基建处的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为方便大家对基建处工作的监督,基建处公布工作联系电话,对基建工作的不足和缺点,欢迎批评指正:
  处  长:陈鹏郎  82334250
  综 合 科:石瑞平  82334251
  工程质量:曾慕泰  82334689
  基建处网站:http://jjc.xahu.edu.cn
  电子邮箱:cadxjjc@chd.edu.cn
                        长安大学基建处
  提案人意见:满意。
        周仲生  6月24日


  10关于集资建房问题
  编号:1-10提案人:汽车学院胡大伟附议人:余强、简林莎
  意见和建议的内容:
  建议加强透明度,及时通报情况;
  设置专门职位研究政策,为职工谋利益;
  解决旧房回收问题;
  解决房源不透明问题。
  校行政批转意见:请房改办会同基建处阅处。
  承办单位落实情况:
  “为职工谋利益”永远是坚持的根本;旧房回收、房源问题都有待于民主管理委员会监督。

 
                             长安大学房改办公室
  提案人意见:基本满意。


  11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集资建房进度
  编号:1-11提案人:理学院尹冠生附议人:刘建民、张国祥、姜洪
  意见和建议的内容:
  1.加快进行这项工作;
  2.用哪种设计方案,应请集资户参政决策;
  3.建设集资房过程中的质量监督问题,C点已开工,学校应公开招标监理队伍。
  校行政批转意见:请基建处阅处。
  承办单位落实情况:
  单位:基建处
  事项:长大办[2004]8号文“关于办理教代会代表提案的通知”的答复内容:
  1-6号提案:按照目前图纸设计,每个标准都有不同程度的浮动:
  100平方米标准的户型设计面积110-119平方米
  120平方米标准的户型设计面积130-139平方米
  140平方米标准的户型设计面积150-159平方米
  1-2号提案:各工程进度安排如下:
  A点:目前桩基正在施工,5月20日主体招标,6月15日主体开始施工。
  B点:前期手续已完成,待后勤处拆迁完毕后开始桩基施工。
  C1点:目前主体已经开始施工
  C2点:4月30日桩基招标,5月14日桩基施工,5月18日主体招标,6月30日主体开始施工。
  E点:前期报建即将完成,准备进行试桩。
  1-9、1-11、1-12号提案:
  1由于学校集资楼大部分临城市道路,规划、建审手续非常复杂而且严格,规划允许建设的内容与我校要求建设的面积及集资户数相去甚远,有的楼就根本不可能建设或建设需要更大面积的拆迁,如A点按规划间距要求只能建设6层,基建处通过各种途径,充分动员各种关系,在校友及有关领导的帮助下,规划、建审部门同意18层建设,大大缓解了建设户数与集资住户相差较大的压力。尽管每座楼都有这样那样的困难,但03年还是完成了集资住房的规划定点及规划局、建委的大部分前期手续,并开始了C1点(3区10号楼)和A点的建设,基建处目前全力以负的加快集资住房的建设工作。
  2所有的集资住房设计方案,在方案评选阶段,基建处都将设计方案图提交校工会,校工会通过各分会传达到各教职工,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尊重教职工的选择,结合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后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并再次征求教职工意见后报学校决策。
  3基建处高度重视集资住房的质量,房屋建安工程招标在陕西省建筑照投标办公室监督下采取公开招标择优选用施工单位,质量监督由西安市建筑质量监督站监督,监理公司是我校产业处下属的陕西省建筑监理公司,此外,基建处还将选派经验丰富的现场代表作好工程质量管理。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基建处在建设一开始就已要求校工会尽快派住户代表进入工地参与管理,同时欢迎全校教职工对工程质量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1-5号提案:目前基建处已经不定期通报学校集资建房的进展情况并通过学校网站和基建处网站定期公布集资楼进展情况。
  非常感谢广大代表对教职工集资住宅楼建设的关心,希望今后能一如既往的对基建处的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为方便大家对基建处工作的监督,基建处公布工作联系电话,对基建工作的不足和缺点,欢迎批评指正:
  处  长:陈鹏郎  82334250
  综 合 科:石瑞平  82334251
  工程质量:曾慕泰  82334689
  基建处网站:http://jjc.xahu.edu.cn
  电子邮箱:cadxjjc@chd.edu.cn
                                长安大学基建处
  提案人意见:
  非常感谢基建处的答复,以前对集资建房工作中的困难了解不多。事实上从今年基础课实验教学楼(渭水校区)的计划与建设也与基建处陈处长等打了多次交道,感到他们的工作很扎实,很负责,也能听取教学单位的意见。
      尹冠生  6月23日


  12加快职工集资建房进程的议案
  编号:1-12提案人: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董岁明
  附议人:刘建、陈志红
  意见和建议的内容:
  提议学校应加快集资建房进程,尽早改善教职工住房条件,这对于学校的长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加快集资建房进程,让这一民心工程尽早落到实处,这是一项凝聚力工程,对于增强学校的实力具有重要意义。
  2安居才能乐业,加快住房建设,改善职工福利待遇,对于稳定教师队伍,留住人才和引进人才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3加快住房建设符合学校的发展。
  校行政批转意见:请基建处阅处。
  承办单位落实情况:
  单位:基建处
  事项:长大办[2004]8号文“关于办理教代会代表提案的通知”的答复内容:
  1-6号提案:按照目前图纸设计,每个标准都有不同程度的浮动:
  100平方米标准的户型设计面积110-119平方米
  120平方米标准的户型设计面积130-139平方米
  140平方米标准的户型设计面积150-159平方米
  1-2号提案:各工程进度安排如下:
  A点:目前桩基正在施工,5月20日主体招标,6月15日主体开始施工。
  B点:前期手续已完成,待后勤处拆迁完毕后开始桩基施工。
  C1点:目前主体已经开始施工
  C2点:4月30日桩基招标,5月14日桩基施工,5月18日主体招标,6月30日主体开始施工。
  E点:前期报建即将完成,准备进行试桩。
  1-9、1-11、1-12号提案:
  1由于学校集资楼大部分临城市道路,规划、建审手续非常复杂而且严格,规划允许建设的内容与我校要求建设的面积及集资户数相去甚远,有的楼就根本不可能建设或建设需要更大面积的拆迁,如A点按规划间距要求只能建设6层,基建处通过各种途径,充分动员各种关系,在校友及有关领导的帮助下,规划、建审部门同意18层建设,大大缓解了建设户数与集资住户相差较大的压力。尽管每座楼都有这样那样的困难,但03年还是完成了集资住房的规划定点及规划局、建委的大部分前期手续,并开始了C1点(3区10号楼)和A点的建设,基建处目前全力以负的加快集资住房的建设工作。
  2所有的集资住房设计方案,在方案评选阶段,基建处都将设计方案图提交校工会,校工会通过各分会传达到各教职工,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尊重教职工的选择,结合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后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并再次征求教职工意见后报学校决策。
  3基建处高度重视集资住房的质量,房屋建安工程招标在陕西省建筑照投标办公室监督下采取公开招标择优选用施工单位,质量监督由西安市建筑质量监督站监督,监理公司是我校产业处下属的陕西省建筑监理公司,此外,基建处还将选派经验丰富的现场代表作好工程质量管理。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基建处在建设一开始就已要求校工会尽快派住户代表进入工地参与管理,同时欢迎全校教职工对工程质量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1-5号提案:目前基建处已经不定期通报学校集资建房的进展情况并通过学校网站和基建处网站定期公布集资楼进展情况。
  非常感谢广大代表对教职工集资住宅楼建设的关心,希望今后能一如既往的对基建处的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为方便大家对基建处工作的监督,基建处公布工作联系电话,对基建工作的不足和缺点,欢迎批评指正:
  处  长:陈鹏郎  82334250
  综 合 科:石瑞平  82334251
  工程质量:曾慕泰  82334689
  基建处网站:http://jjc.xahu.edu.cn
  电子邮箱:cadxjjc@chd.edu.cn
                          长安大学基建处
  提案人意见:基本满意。
        董岁明


  13关于渭水校区教室尽快安装扩音设备的提案
  编号:2-7提案人:人文学院刘强附议人:黄建国、段联合
  意见和建议的内容:
  1渭水校区是新建校区,由于许多课是大班课,学生人数达160人以上,加上教室窗户多、空洞大,教师上课十分费劲且效果不好,希望能解决扩音设备问题;
  2、增加多媒体教室数量。
  校行政批转意见:请教务处会同实管处阅处。
  承办单位落实情况:
  1已安排安装扩音设备,按计划3月底前全部到位。
  2在新校区建设中,已考虑再增加多媒体教室。
                        长安大学教务处  马天山
  提案人意见:满意。
        刘强  6月26日


  14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场馆建设力度的问题
  编号:2-8提案人:体育部王波附议人:田新民、吴梅星
  意见和建议的内容:
  为了满足高等学校本科评估优秀的条件及创造更好的教学训练环境,应尽快解决本部原硬化场地的塑胶工程和游泳池循环水工程、雁塔校区田径场的塑胶场地工程。
  校行政批转意见:请发展规划处会同财务处阅处。
  承办单位落实情况:
  近年来,我校体育场馆建设取得了一定的进展,而有些项目需报送教育部审批。本建议所涉及的问题将在今后逐步实施解决。
                                李菊华
  提案人意见:满意。
        王波


  15完善教师用人机制和评价体系
  编号:3-1提案人:工程机械学院胡永彪附议人:焦生杰、刘晓婷
  意见和建议的内容:
  建议学校完善教师用人机制和评价体系。具体提议如下:
  1增加科研人员定编数量;
  2制订教师在教学科研和科技服务上的年工作量衡定标准和分级制;
  3教师年工作量由教学科研和科技服务等成分构成,各成分比例不限但能当量转换,其各成分总和应满足学校对教师年工作量的要求;
  4在满足教师年工作量要求下,提倡和鼓励教师从事专职科研和科技服务工作,即提倡教师在教学和科研上轮岗,以促进教研相长;
  5 增强教师工作评价体系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和简明化。
  校行政批转意见:请人事处会同教务处阅处。
  承办单位落实情况:
  编号为3-4、3-1、3-14、3-19的四个提案分别就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完善教师用人机制和评价体系、设立专项基金加大“人才工程”建设力度和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提案当中的具体提:如应加强中年以上教师业务培训、增加科研人员定编数量、教师年工作量应由教学、科研和科技服务等三部分构成、制定科学合理、简明易操作的教学工作评价体系、脱产攻读硕士学位校内岗贴不应削减或取消等问题,我们认为有些意见和建议需要我们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认真研究,尽快制定、完善和修改有关政策,而有些意见和建议则在学校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中已有了明确规定。
  学校对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历来重视,特别是长安大学组建以来,不断加大了对中青年教师培养力度,先后出台了《长安大学教师培养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中青年教师学历和专业进修。《办法》规定,在职攻读硕、博学位的教师,以不脱产方式进行的,享受在岗教师的同等待遇,每年减免1/3教学工作量;以脱产方式进行的,上学期间发给职务工资和津贴,停发校内岗位津贴,待取得学位回校工作后,一次性补发攻读学位期间停发校内岗位津贴的70%。同时,学校加大经费投入,从2002年起对教师系列攻读硕、博士学位人员已开始执行资助学费的80%(校内50%)政策。而许多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就我们了解,目前已不资助其学费或资助额度很少。
  本学期开学初我们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04-2007年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长大人[2004]4号),再次明确了学校的总体要求和教师培养模式,使我校教师培养工作已步入了规范化管理阶段。最近,根据学校总体要求,我们会同相关部门正在制定我校教师岗位考核办法,该办法的出台是我们本学期完成的主要工作之一。
  作为行政职能部门之一的人事处全体同志,十分感谢代表们对人事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我们在工作中将积极倾听呼声,认真研讨,做好我校人事工作。
                       长安大学人事处赵健  5月10日
  提案人意见:满意。
        胡永彪  6月28日


  16关于人文学院行政管理人员编制的提案
  编号:3-2提案人: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张国平
  附议人:刘强、黄建国、段联合、陈敏直
  意见和建议的内容:
  随着渭水校区工作的全面展开和我院的迅速发展,院行政管理工作量大幅度上升,使原人员编制与实际工作的要求出现了较大的不协调,工作量过大,只能疲于应付主要工作,不能很好地调研和全面搞好本职工作。
  建议:1适当调整校机关和二级单位行政管理人员的比例。
     2适当放宽二级单位的用人权。
  校行政批转意见:请人事处阅处。
  承办单位落实情况:
  编号为2-1、3-15、6-5、4-5、3-2、3-17的六个提案分别就我校搞好教学评估工作、改善学生工作干部工作环境、对中小特色补充专业给予政策倾斜与扶持、维护女教职工合法权益、扩大二级学院行政管理人员编制数、延长张登良和王秉纲两位教授工作年限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这些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根据国家政策在今后的工作中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认真研究,切实落实代表们的提案。
  目前,我们会同相关部门正在提升、落实教学评估指标,学生工作干部的培养已列入教师培养系列,其人事方面的有关具体政策将由学生工作处先拿出意见和办法;二级学院行政管理人员编制数的核定去年已经过严格程序,从学校人员结构来看目前缺的是教师,行政管理人员数不应增加;张登良和王秉纲两位教授的工作年限应按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作为行政职能部门之一的人事处全体同志,十分感谢代表们对人事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我们在工作中将积极倾听呼声,认真研讨,做好我校人事工作。
                         长安大学人事处赵健  5月10日
  提案人意见:基本满意。
        张国平


  17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编号:3-4提案人:信息工程学院刘悦琴附议人:巩建国、巨永锋、吴晋云
  意见和建议的内容:
  学校在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及鼓励青年教师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的同时,应加强中年以上教师业务的培训,只有多管齐下,才能提高整个教师队伍的素质。
  校行政批转意见:请人事处阅处。
  承办单位落实情况:
  编号为3-4、3-1、3-14、3-19的四个提案分别就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完善教师用人机制和评价体系、设立专项基金加大“人才工程”建设力度和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提案当中的具体提:如应加强中年以上教师业务培训、增加科研人员定编数量、教师年工作量应由教学、科研和科技服务等三部分构成、制定科学合理、简明易操作的教学工作评价体系、脱产攻读硕士学位校内岗贴不应削减或取消等问题,我们认为有些意见和建议需要我们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认真研究,尽快制定、完善和修改有关政策,而有些意见和建议则在学校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中已有了明确规定。
  学校对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历来重视,特别是长安大学组建以来,不断加大了对中青年教师培养力度,先后出台了《长安大学教师培养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中青年教师学历和专业进修。《办法》规定,在职攻读硕、博学位的教师,以不脱产方式进行的,享受在岗教师的同等待遇,每年减免1/3教学工作量;以脱产方式进行的,上学期间发给职务工资和津贴,停发校内岗位津贴,待取得学位回校工作后,一次性补发攻读学位期间停发校内岗位津贴的70%。同时,学校加大经费投入,从2002年起对教师系列攻读硕、博士学位人员已开始执行资助学费的80%(校内50%)政策。而许多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就我们了解,目前已不资助其学费或资助额度很少。
  本学期开学初我们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04-2007年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长大人[2004]4号),再次明确了学校的总体要求和教师培养模式,使我校教师培养工作已步入了规范化管理阶段。最近,根据学校总体要求,我们会同相关部门正在制定我校教师岗位考核办法,该办法的出台是我们本学期完成的主要工作之一。
  作为行政职能部门之一的人事处全体同志,十分感谢代表们对人事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我们在工作中将积极倾听呼声,认真研讨,做好我校人事工作。
                           长安大学人事处赵健  5月10日
  提案人意见:措施得力,重在落实。满意。刘悦琴

 
  18关于提高学报编辑人员的待遇问题
  编号:3-7提案人:杂志社杨琦附议人:杨彬智、陈平
  意见和建议的内容:
  学报编辑人员是学校教学科研队伍的一部分,应列入教学科研编制,享受与教学科研人员同等的待遇。
  要求:学报编辑人员的岗贴应和教学科研人员同级发放。
  校行政批转意见:请人事处阅处。
  承办单位落实情况:
  编号为3-9、3-10、3-20、3-8、3-18、3-12、3-11、3-7、5-1的九个提案分别就我校教学单位行政编制人员季度奖和年终奖等由学校承担、实验教师和学报编辑人员校内岗贴应同教师待遇相同、明确渭水校区工作人员补贴(政策已出台)、应发放体育教师运动服装费和按室外工作人员发放夏季降温费、提高离退休职工待遇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针对这些意见和建议,我们认为突出教师地位的待遇政策不应动摇,因此学校目前所执行的现行待遇政策总体上是基本合理的;对于给体育教师发放运动服装费和按室外工作人员标准发放夏季防暑降温费的提议,缺乏主管上级文件精神,目前无法执行。
  作为行政职能部门之一的人事处全体同志,十分感谢代表们对人事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我们在工作中将积极倾听呼声,认真研讨,做好我校人事工作。
                        长安大学人事处赵健  5月10日


  提案人意见:希望人事部门落实教育部有关学报编辑人员与教学科研人员同等待遇的文件。
        杨琦  6月24日


  19如何稳定实验技术人员队伍
  编号:3-8提案人:资源学院杨吉附议人:刘开平、王书明
  意见和建议的内容:
  1实验教师应与其他人员区别对待,实验教师应与教师同样对待。
  2实验技术人员的岗位津贴应与教师的对应职称的岗贴一致。
  3实验技术人员应有相应的奖金,应由学校设立款项,如同教师的课时费,校行政人员的奖金。
  4要设立实验技术人员的定期培训和进修制度。
  校行政批转意见:请人事处阅处。
  承办单位落实情况:
  编号为3-9、3-10、3-20、3-8、3-18、3-12、3-11、3-7、5-1的九个提案分别就我校教学单位行政编制人员季度奖和年终奖等由学校承担、实验教师和学报编辑人员校内岗贴应同教师待遇相同、明确渭水校区工作人员补贴(政策已出台)、应发放体育教师运动服装费和按室外工作人员发放夏季降温费、提高离退休职工待遇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针对这些意见和建议,我们认为突出教师地位的待遇政策不应动摇,因此学校目前所执行的现行待遇政策总体上是基本合理的;对于给体育教师发放运动服装费和按室外工作人员标准发放夏季防暑降温费的提议,缺乏主管上级文件精神,目前无法执行。
  作为行政职能部门之一的人事处全体同志,十分感谢代表们对人事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我们在工作中将积极倾听呼声,认真研讨,做好我校人事工作。
                         长安大学人事处赵健  5月10日
  提案人意见:
  承办单位的答复含混不清。没有解决实际问题。
  本提案的主要意见是要求同是教学第一线的同等人员待遇应一样。
       杨吉


  20二级学院行政管理人员应与校机关管理人员同等待遇由学校发季度奖、年终奖、节假日值班费及年终优秀奖

  编号:3-9提案人:资源学院王书明附议人:黄喜峰、杜福元、杨吉
  意见和建议的内容:
  二级学院行政管理人员是学校党政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的各项决策及各部门的工作任务都靠他们具体落实和执行,工作繁杂,事无巨细。为学校的发展建设付出了艰辛的努力。按学校政策,校机关管理人员由学校发季度奖、年终奖、年终考核优秀奖等,而二级学院的行管人员要学院自己解决,是不公平的。不具备创收条件的学院无法解决行管人员的奖金。建议按同工同酬的原则,二级学院行管人员应与机关人员同等待遇,由学校发放季度奖、年终奖、节假日值班费及年终优秀奖。
  校行政批转意见:请人事处阅处。
  承办单位落实情况:
  编号为3-9、3-10、3-20、3-8、3-18、3-12、3-11、3-7、5-1的九个提案分别就我校教学单位行政编制人员季度奖和年终奖等由学校承担、实验教师和学报编辑人员校内岗贴应同教师待遇相同、明确渭水校区工作人员补贴(政策已出台)、应发放体育教师运动服装费和按室外工作人员发放夏季降温费、提高离退休职工待遇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针对这些意见和建议,我们认为突出教师地位的待遇政策不应动摇,因此学校目前所执行的现行待遇政策总体上是基本合理的;对于给体育教师发放运动服装费和按室外工作人员标准发放夏季防暑降温费的提议,缺乏主管上级文件精神,目前无法执行。
  作为行政职能部门之一的人事处全体同志,十分感谢代表们对人事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我们在工作中将积极倾听呼声,认真研讨,做好我校人事工作。
                           长安大学人事处赵健  5月10日
  提案人意见:
  突出教师地位的待遇政策是对的,但与本提案并不矛盾。本提案所提为二级学院行管人员应和校机关行管人员季度奖,年终奖的待遇一致,应由学校发放。
       杜福元、王书明、黄喜峰、杨吉


  21教学单位行政编制(含辅导员)季度奖应由学校承担
  编号:3-10提案人:地测学院党旭昌附议人:柴琪、黄喜峰、王书明
  意见和建议的内容:
  几年来,教学单位的学院办公室、学工办等院机关行政人员的季度奖,学校不予下发,学院自筹困难,并挤占教师课时费,平均后其待遇低于机关同类人员。
  建议:学校按核定编制发放学院机关(含学工办)人员季度奖。
  校行政批转意见:请人事处阅处。
  承办单位落实情况:
  编号为3-9、3-10、3-20、3-8、3-18、3-12、3-11、3-7、5-1的九个提案分别就我校教学单位行政编制人员季度奖和年终奖等由学校承担、实验教师和学报编辑人员校内岗贴应同教师待遇相同、明确渭水校区工作人员补贴(政策已出台)、应发放体育教师运动服装费和按室外工作人员发放夏季降温费、提高离退休职工待遇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针对这些意见和建议,我们认为突出教师地位的待遇政策不应动摇,因此学校目前所执行的现行待遇政策总体上是基本合理的;对于给体育教师发放运动服装费和按室外工作人员标准发放夏季防暑降温费的提议,缺乏主管上级文件精神,目前无法执行。
  作为行政职能部门之一的人事处全体同志,十分感谢代表们对人事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我们在工作中将积极倾听呼声,认真研讨,做好我校人事工作。
                        长安大学人事处赵健  5月10日
  提案人意见:
  提案意见涉及季度奖来源,并未要求与教师待遇相同。党旭昌


  22关于体育教师降温费的发放问题
  编号:3-11提案人:体育部吴梅星附议人:田新民、李向晨
  意见和建议的内容:
  根据体育教师长期在室外工作的特点,对体育教师的降温费是否应按室外工作人员对待。
  校行政批转意见:请人事处阅处。
  承办单位落实情况:
  编号为3-9、3-10、3-20、3-8、3-18、3-12、3-11、3-7、5-1的九个提案分别就我校教学单位行政编制人员季度奖和年终奖等由学校承担、实验教师和学报编辑人员校内岗贴应同教师待遇相同、明确渭水校区工作人员补贴(政策已出台)、应发放体育教师运动服装费和按室外工作人员发放夏季降温费、提高离退休职工待遇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针对这些意见和建议,我们认为突出教师地位的待遇政策不应动摇,因此学校目前所执行的现行待遇政策总体上是基本合理的;对于给体育教师发放运动服装费和按室外工作人员标准发放夏季防暑降温费的提议,缺乏主管上级文件精神,目前无法执行。
  作为行政职能部门之一的人事处全体同志,十分感谢代表们对人事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我们在工作中将积极倾听呼声,认真研讨,做好我校人事工作。
                           长安大学人事处赵健  5月10日
  提案人意见:同意。
        吴梅星  6月25日


  23关于体育教师运动服装发放的问题
  编号:3-12提案人:体育部国亚军附议人:田新民、李向晨
  意见和建议的内容:
  陕教体[2003]10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每年从事体育工作者服装费不低于500元”的,根据这一精神,是否应及时解决。
  校行政批转意见:请人事处阅处。
  承办单位落实情况:
  编号为3-9、3-10、3-20、3-8、3-18、3-12、3-11、3-7、5-1的九个提案分别就我校教学单位行政编制人员季度奖和年终奖等由学校承担、实验教师和学报编辑人员校内岗贴应同教师待遇相同、明确渭水校区工作人员补贴(政策已出台)、应发放体育教师运动服装费和按室外工作人员发放夏季降温费、提高离退休职工待遇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针对这些意见和建议,我们认为突出教师地位的待遇政策不应动摇,因此学校目前所执行的现行待遇政策总体上是基本合理的;对于给体育教师发放运动服装费和按室外工作人员标准发放夏季防暑降温费的提议,缺乏主管上级文件精神,目前无法执行。
  作为行政职能部门之一的人事处全体同志,十分感谢代表们对人事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我们在工作中将积极倾听呼声,认真研讨,做好我校人事工作。
                        长安大学人事处赵健  5月10日
  提案人意见:同意。
        国亚军


  24关于延长张登良、王秉纲教授工作年限的建议
  编号:3-17提案人:公路学院陈忠达附议人:王晓谋、刘健新、窦明健、支喜兰
  意见和建议的内容:
  胡长顺教授不幸因公殉职,给道路科学建设和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为了使其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在给道路学科一定的倾斜政策的同时,希望学校考虑延长张登良、王秉纲两位教授的工作年限,更好的发挥道路学科国内领先的整体优势。
  张登良、王秉纲两位教授是我国公路交通专家,具有卓越的学术成就,也是道路学科的创建人,并长期从事研究生指导教学工作,主持多项科研任务,身体状况良好。根据道路学科的现状,建议延长张登良、王秉纲两位教授的工作年限,虽是权宜之计,但也是十分必要的。
  校行政批转意见:请人事处阅处。
  承办单位落实情况:
  编号为2-1、3-15、6-5、4-5、3-2、3-17的六个提案分别就我校搞好教学评估工作、改善学生工作干部工作环境、对中小特色补充专业给予政策倾斜与扶持、维护女教职工合法权益、扩大二级学院行政管理人员编制数、延长张登良和王秉纲两位教授工作年限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这些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根据国家政策在今后的工作中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认真研究,切实落实代表们的提案。
目前,我们会同相关部门正在提升、落实教学评估指标,学生工作干部的培养已列入教师培养系列,其人事方面的有关具体政策将由学生工作处先拿出意见和办法;二级学院行政管理人员编制数的核定去年已经过严格程序,从学校人员结构来看目前缺的是教师,行政管理人员数不应增加;张登良和王秉纲两位教授的工作年限应按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作为行政职能部门之一的人事处全体同志,十分感谢代表们对人事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我们在工作中将积极倾听呼声,认真研讨,做好我校人事工作。
                         长安大学人事处赵健  5月10日
  提案人意见:满意。
        陈忠达  6月7日


  25关于渭水校区工作人员的补贴问题
  编号:3-18提案人:人文学院刘强附议人:黄建国、段联合、刘壮生、夏旭
  意见和建议的内容:
  1.应尽快明确在渭水校区上班人员的补贴及教师的课时补贴问题,以使他们安心工作。
  2.在制定渭水校区工作人员的补贴时,应充分考虑学生工作干部的特殊性,由于各学院只有一个办公室,长驻人员为学生工作干部,他们的工作量增加了许多,在补贴额度上应有一定的体现。(每晚要工作到10:30以后<点名>每早6:30跟操;节假日不能休息;夜间还须值班;还承担了诸多行政,教学等具体事务工作)。
  校行政批转意见:请人事处阅处。
  承办单位落实情况:
  编号为3-9、3-10、3-20、3-8、3-18、3-12、3-11、3-7、5-1的九个提案分别就我校教学单位行政编制人员季度奖和年终奖等由学校承担、实验教师和学报编辑人员校内岗贴应同教师待遇相同、明确渭水校区工作人员补贴(政策已出台)、应发放体育教师运动服装费和按室外工作人员发放夏季降温费、提高离退休职工待遇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针对这些意见和建议,我们认为突出教师地位的待遇政策不应动摇,因此学校目前所执行的现行待遇政策总体上是基本合理的;对于给体育教师发放运动服装费和按室外工作人员标准发放夏季防暑降温费的提议,缺乏主管上级文件精神,目前无法执行。
  作为行政职能部门之一的人事处全体同志,十分感谢代表们对人事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我们在工作中将积极倾听呼声,认真研讨,做好我校人事工作。
                        长安大学人事处赵健  5月10日
  提案人意见:
  1教师的讲课补贴应尽快落实并到位;
  2建议给渭水学生工作干部有一定的鼓励性补助,其它满意。
       刘强  6月26日


  26关于人才培养问题
  编号:3-19提案人:汽车学院胡大伟附议人:余强、简林莎
  意见和建议的内容:
  建议:
  1.攻读学位的津贴不应取消或削减;
  2.引进人才是重要,更应该加大自己人才的培养;
  3.严禁近亲繁殖,专业综合化,教师专业结构、来源结构要合理;
  4.学术梯队实体化,积极培养研究方向新的增长点;
  5.希望给硕士生导师设置研究室。
  校行政批转意见:请人事处会同研究生部阅处。
  承办单位落实情况:
  编号为3-4、3-1、3-14、3-19的四个提案分别就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完善教师用人机制和评价体系、设立专项基金加大“人才工程”建设力度和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提案当中的具体提:如应加强中年以上教师业务培训、增加科研人员定编数量、教师年工作量应由教学、科研和科技服务等三部分构成、制定科学合理、简明易操作的教学工作评价体系、脱产攻读硕士学位校内岗贴不应削减或取消等问题,我们认为有些意见和建议需要我们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认真研究,尽快制定、完善和修改有关政策,而有些意见和建议则在学校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中已有了明确规定。
  学校对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历来重视,特别是长安大学组建以来,不断加大了对中青年教师培养力度,先后出台了《长安大学教师培养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中青年教师学历和专业进修。《办法》规定,在职攻读硕、博学位的教师,以不脱产方式进行的,享受在岗教师的同等待遇,每年减免1/3教学工作量;以脱产方式进行的,上学期间发给职务工资和津贴,停发校内岗位津贴,待取得学位回校工作后,一次性补发攻读学位期间停发校内岗位津贴的70%。同时,学校加大经费投入,从2002年起对教师系列攻读硕、博士学位人员已开始执行资助学费的80%(校内50%)政策。而许多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就我们了解,目前已不资助其学费或资助额度很少。
  本学期开学初我们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04-2007年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长大人[2004]4号),再次明确了学校的总体要求和教师培养模式,使我校教师培养工作已步入了规范化管理阶段。最近,根据学校总体要求,我们会同相关部门正在制定我校教师岗位考核办法,该办法的出台是我们本学期完成的主要工作之一。
  作为行政职能部门之一的人事处全体同志,十分感谢代表们对人事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我们在工作中将积极倾听呼声,认真研讨,做好我校人事工作。
                          长安大学人事处赵健  5月10日
  提案人意见:基本落实。


  27关于实验教学人员待遇问题
  编号:3-20提案人: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陈志红附议人:刘建、董岁明
  意见和建议的内容:
  合校以来,学校对实验教学人员归属于教学还是行政的问题一直没有明确,我们认为实验教学人员应归属教学,特别是一些特殊专业,如化工、生物、环境等专业其实验课时占总课时间的30%—50%,这些实验课程大部分由实验教学人员承担。
  按教育部惯例,工程师与讲师、高级工程师与副教授是平级,应享受同等待遇,且评定职称时的要求也基本一致,但在学校年薪制度中二者的年薪却相差甚远,为些在去年实验室工作会议上,此问题也被提出,恳请第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能本着关心职工工作和生活的前提,认真核查此事,并尽快解决此问题为盼。
  校行政批转意见:请人事处阅处。
  承办单位落实情况:
  编号为3-9、3-10、3-20、3-8、3-18、3-12、3-11、3-7、5-1的九个提案分别就我校教学单位行政编制人员季度奖和年终奖等由学校承担、实验教师和学报编辑人员校内岗贴应同教师待遇相同、明确渭水校区工作人员补贴(政策已出台)、应发放体育教师运动服装费和按室外工作人员发放夏季降温费、提高离退休职工待遇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针对这些意见和建议,我们认为突出教师地位的待遇政策不应动摇,因此学校目前所执行的现行待遇政策总体上是基本合理的;对于给体育教师发放运动服装费和按室外工作人员标准发放夏季防暑降温费的提议,缺乏主管上级文件精神,目前无法执行。
  作为行政职能部门之一的人事处全体同志,十分感谢代表们对人事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我们在工作中将积极倾听呼声,认真研讨,做好我校人事工作。
                        长安大学人事处赵健  5月10日

  提案人意见:
  学校对突出教师地位的待遇的政策,我们坚决赞成和拥护。但是否能重新研究实验教学人员应归属教师编制的问题。
       陈志红

邮箱:ghbgs@chd.edu.cn

电话:029-82334051

地址:陕西-西安-南二环中段-

CopyRight © 2021By.长安大学工会

技术支持:数码人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