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教代会首页 - 二级教代会
建筑学院召开第三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10-19  浏览次数: 1366
      2017年10月15日下午,建筑学院第三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在校本部西院建筑学院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讨论通过了《长安大学建筑学院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暂行实施细则》。学院全体领导、院工会全体委员、第三届教代会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建筑学院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史少鹏主持。
      武联院长就关于对二级学院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进行通报,并对开展该项工作的必要性和迫切性进行了强调。他讲到,实行绩效考核是关系学校、学院发展的大事,对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发挥个人能动性、实现个人价值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他指出,建筑学院目前学科建设任重道远,实行绩效考核核心意义就是实现按劳分配,引导教职工正确的前进方向,为学科建设做贡献。他强调,学院非常重视《长安大学建筑学院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暂行实施细则》的制定,经过系所、学院反复讨论和修改,前后几易其稿,希望与会代表能以高度的主人翁精神认真审议讨论,完成好本次教代会的所有议题。
      建筑学院副院长侯全华向与会代表就《长安大学建筑学院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暂行实施细则》从教师、实验、管理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随后全体代表分组进行了讨论,并将意见和建议向大会进行了反馈。与会代表原则上通过了《长安大学建筑学院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暂行实施细则》。
      学院党委书记张炜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实行绩效考核是按照学校统一部署进行的,学院全体教职工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完成这项工作。他强调,实行绩效考核是实现学校“双一流”建设、学院学科建设的重要举措,为迎接第四轮学科评估打下基础;实行绩效考核也是实现建筑学院发展,惠及广大教职工的好事,是促进按劳分配,促进公平性的重要举措。他希望广大教职工能够领会校、院两级精神,按照绩效考核办法促进自身建设。他还强调,会后学院会根据教职工意见和实际情况对《实施细则》不断修改和完善,真正起到促进学院建设和发展的目的。
      本次会议实现了院务公开,充分体现了民主和集中的制度,并且统一了思想,为实现“双一流”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会场
张炜书记讲话
武联院长讲话
供稿:建筑学院 刘鹏  审稿:建筑学院 鱼晓惠  网络编辑:杨利锋  责任编辑:王伟

邮箱:ghbgs@chd.edu.cn

电话:029-82334051

地址:陕西-西安-南二环中段-

CopyRight © 2021By.长安大学工会

技术支持:数码人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