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会自身建设
1、分会的组织健全,按期换届,经过工代会或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2、定期向同级党组织和校工会汇报工作。
3、分会的干部团结一致,工作相互配合,分会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
4、建立会员档案,管理有序,及时发展新会员。
5、会费收缴及时、足额,工会经费账目清楚、使用合理,定期公布。行政上支持工会经费力度大,每年每位会员超过200元。
6、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并能及时报校工会。
二、民主管理与维权工作
1、坚持每四年一届、每年一次的教代会制度。教代会职权落实,建立提案或教代会代表民主评议二级单位领导干部制度,教代会有完备的报批手续。
2、工会主席参加院、部(处)务会议制度化,参与决策本单位的重大事项。
3、建立院、部(处)务公开制度,分会在院、部(处)务公开中能发挥监督和协调作用。
4、采取各种形式征集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如座谈会、问卷调查、走访、设立意见箱、网络调查等,并能及时向学院、部(处)党政领导或学校有关部门反映。一年内,至少向有关方面的领导递交一份调查或情况反映报告。
5、协助二级单位领导解决职工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6、能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开辟其它维权的途径。
三、文体及福利工作
1、参加校工会组织的所有文体活动,并能取得一个以上名次或奖牌。
2、有活动的场所,以本单位的名义,每年组织职工开展文体活动不得少于2次。
3、协助校工会做好全校性大型福利发放工作。
4、坚持对伤、亡、病及困难职工的慰问制度。
5、以本单位的名义,一年内至少开展一次影响面较大的职工福利活动。
四、三育人及师德建设
1、采取不同的形式,开展职工的思想教育活动。
2、二级单位有职业道德规范或三育人规章制度。
3、协助本单位党政领导组织职工开展师德或三育人报告会、经验交流会、座谈会、研讨会。
4、年内单位开展一次以上的技能竞赛活动。
五、其它工作
1、针对女工特点,每年开展活动不得少于2次。
2、重视青年教师(教工)工作,开展适合青年教师(教工)特点的工作。
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每年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
4、建立工会网页或栏目,及时宣传或报道本单位职工教学科研和其他社会活动。
校 工 会
二○○五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