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建家首页 - 学校建家
长安大学先进职工之家评选条件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5-11-10  浏览次数: 4098

  一、工会自身建设

  1、分会的组织健全,按期换届,经过工代会或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2、定期向同级党组织和校工会汇报工作。

  3、分会的干部团结一致,工作相互配合,分会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

  4、建立会员档案,管理有序,及时发展新会员。

  5、会费收缴及时、足额,工会经费账目清楚、使用合理,定期公布。行政上支持工会经费力度大,每年每位会员超过200元。

  6、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并能及时报校工会。


  二、民主管理与维权工作

  1、坚持每四年一届、每年一次的教代会制度。教代会职权落实,建立提案或教代会代表民主评议二级单位领导干部制度,教代会有完备的报批手续。

  2、工会主席参加院、部(处)务会议制度化,参与决策本单位的重大事项。

  3、建立院、部(处)务公开制度,分会在院、部(处)务公开中能发挥监督和协调作用。

  4、采取各种形式征集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如座谈会、问卷调查、走访、设立意见箱、网络调查等,并能及时向学院、部(处)党政领导或学校有关部门反映。一年内,至少向有关方面的领导递交一份调查或情况反映报告。

  5、协助二级单位领导解决职工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6、能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开辟其它维权的途径。

 

  三、文体及福利工作

  1、参加校工会组织的所有文体活动,并能取得一个以上名次或奖牌。

  2、有活动的场所,以本单位的名义,每年组织职工开展文体活动不得少于2次。

  3、协助校工会做好全校性大型福利发放工作。

  4、坚持对伤、亡、病及困难职工的慰问制度。

  5、以本单位的名义,一年内至少开展一次影响面较大的职工福利活动。

 

  四、三育人及师德建设

  1、采取不同的形式,开展职工的思想教育活动。

  2、二级单位有职业道德规范或三育人规章制度。

  3、协助本单位党政领导组织职工开展师德或三育人报告会、经验交流会、座谈会、研讨会。

  4、年内单位开展一次以上的技能竞赛活动。


  五、其它工作

  1、针对女工特点,每年开展活动不得少于2次。

  2、重视青年教师(教工)工作,开展适合青年教师(教工)特点的工作。

  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每年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

  4、建立工会网页或栏目,及时宣传或报道本单位职工教学科研和其他社会活动。

 

                                                     校 工 会
                                             二○○五年十一月一日

邮箱:ghbgs@chd.edu.cn

电话:029-82334051

地址:陕西-西安-南二环中段-

CopyRight © 2021By.长安大学工会

技术支持:数码人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