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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教职工戏曲协会章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6-28  浏览次数: 422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名称:长安大学戏曲协会

第二条 性质:本会是长安大学戏曲爱好者的群众性组织,该会依照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事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的三个代表理论指导事思想,弘扬民族戏曲艺术,丰富活跃校园文化生活,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三条 宗旨:本会以业余时间,组织戏曲爱好者,以戏曲形式,宣传党的方针政策、颂扬好人好事、同时教育人们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会属长安大学校工会领导,并接受校工会的业余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办地点设在校本部教工活动中心。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业务范围:

(一)改编古典剧、历史剧、现代剧;

(二)排演古典剧、历史剧、现代剧;

(三)研究如何振兴戏曲艺术,使戏曲艺术为政治经济服务。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会员:本校会员以各校区爱好戏曲艺术在职教职工为主,适当吸入离退休人员和在校学生。

第八条 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章程;

(二)自愿加入;

(三)按时参加协会的排演活动。

 

 

                                                          二00一年十月十日  

邮箱:ghbgs@chd.edu.cn

电话:029-82334051

地址:陕西-西安-南二环中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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